通知公告

2023年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公告

2023-11-101762
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是依托国家“双一流”高校广州医科大学于2007年10月获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呼吸疾病研究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。实验室创始主任是钟南山院士,现任主任为赵金存教授。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为:重大呼吸系统感染和肺损伤、慢性气道疾病、肺癌以及间质性肺病与肺血管病。实验室于2010年6月通过科技部论证验收;2011年通过科技部首次评估;2017年在第二个五年评估中获评“优秀”。2023年实验室顺利通过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。实验室定位于呼吸系统疾病领域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,秉承“双转化、双推广”的创新理念,坚持“四个面向”,努力瞄准建设成为呼吸疾病研究理论、技术和产品创新高地,重大呼吸疾病诊治基地,创新人才培养摇篮,国际合作交流中心,为我国有效应对重大呼吸系统疾病、保障人民生命健康、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国家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。
实验室按照重组计划及实验室发展的需要,同时依据《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及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广医发〔2023〕150号)文件,近期拟公开开展PI的遴选及聘任工作。现将2023年PI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PI类别及遴选范围
实验室PI须为呼吸医学及其直接相关的基础、临床学科及产学研转化研究方面的学者;研究方向须契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,且在呼吸疾病研究领域取得代表性成果。
PI主要分为全职PI和特聘/客座PI两类:
全职PI为人事关系在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、广州医科大学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、实验室共建单位(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、广州海关)的在职职工。
特聘/客座PI为人事关系在广州实验室或其他国内外单位,符合实验室战略发展的国内外特殊人才。

二、认定程序
(一)单位提名/个人申请及认定
1.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在职职工由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或实验室:直接提名或筛选、认定;形成拟聘任PI名单(院务会审定后)提交实验室(sklrddirector@gird.cn)至室务会。
2.实验室共建单位在职职工由共建单位:直接提名或筛选、认定;形成“共建单位拟聘任PI名单”提交实验室(sklrddirector@gird.cn)至室务会。
3.实验室聘用的南山学者、广州医科大学各二级学院及各附属医院的在职职工,以及国内外其他单位的人员(特聘/客座PI):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实验室邮箱:sklrddirector@gird.cn;由实验室办公室在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的领导下:直接提名或筛选、认定;形成拟聘任PI名单、经人才工作评价小组评定后提交至实验室室务会。
(二)实验室室务会、学术委员会审定
(三)广州医科大学备案
(四)颁发PI聘书
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PI自荐申请表(同时上交①word电子版及②单位盖章扫描版);
(二)成果佐证材料
1.按PI自荐申请表中 “项目+论文+人才称号+成果奖励+专利+其他证明”顺序合并为一个PDF。
2.论文可只提供首页,并标注作者排名。

四、截止时间
1.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:11月24日
2.各PI遴选负责单位完成PI初步认定、名单提交实验室的截止时间:12月1日
*逾期、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申请者均不受理。

五、重要说明
1.广州医科大学各二级学院及各附属医院的在职职工的申请条件:原则上新引进人才须达到南山学者第四层次及以上;其他职工需正高级职称,且近五年内至少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,并在呼吸相关领域发表过高水平论文;个别符合实验室战略发展需要的、临床或基础特殊方向的人才,要求可以适当放宽。
2.申请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,一经认定为实验室PI,将按照《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及考核办法》进行管理,享有相应的责权利。

诚挚欢迎从事呼吸健康领域的专家、学者踊跃报名。
咨询电话:020-83205191、83205196(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30)



附件:

1.《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及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广医发〔2023〕150号)

2.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自荐申请表

3.2023年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公告



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办公室

2023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