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启动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 仪器开放共享收费工作的通知
2025-09-12627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正式实施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收费管理,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
自启动收费之日起,所有仪器使用均须提前预存分析测试费用。请各课题组/平台于2025年9月26日之前完成账户充值缴费工作,以确保收费制度实施后仪器正常使用。
实验室将于10月8日24:00起正式停用虚拟币使用。自10月9日起,预约使用仪器设备须从各自预存经费项目中扣费。
另根据《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仪器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》,实验室将陆续启动资源库-80℃及-180℃冰箱的收费工作,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。请各课题组在过渡期间核实本课题组冰箱使用情况。
特此通知。
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
2025年9月12日